一、变差的普通与特殊原因
没有两件产品是完全相同的,因为任何过程都存在许多引起变差
的原因。产品间的差距也许很大,也许小得无法测量,但差距总是存
在。例如影响一个电池得高度的因素有设备(磨损率、速率)、原材料
本身特性差异、操作人员及环境(温度、动力供应)等。
零件变差位于公司规定的公差范围内是可接受的,超出公差范围
是不可接受的;按时完成报告是可接受的,迟缓的报告是不可接受的。
而管理任何一个过程减少变差时,都必须追究造成变差的原因。首先
要区分普通原因和特殊原因。
普通原因指造成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稳定的且可重复的分布过程
中的许多变差的原因,我们称之为:“处于统计控制状态”、“受统计控
制”,或有时简称“受控”。
特殊原因(可查明原因)指的是造成不是始终作用于过程的变差
的原因,即当它们出现时将造成(整个)过程的分布改变。由于特殊
原因造成的过程分布的改变有些有害,有些有利。有害时应识别出来
并消除它,有利时可识别。
如果存在变差的特殊原因, 随着时间的推移,过程的输出不稳定
二、两种控制措施
系统措施
√通常用来减少变差的普通原因
√通常要求管理层的支持
√工业经验,约占过程措施的85%
局部措施
√通常用来消除变差的特殊原因
√通常由与现场有关的人员解决
√工业经验,约占过程措施的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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